最早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的是唐代成玄英,他在《庄子注疏·序》中写道:
内则谈于理本,外则语其事迹。事虽彰著,非理不通;理既幽微,非事莫显;欲先明妙理,故前标内篇。内篇理深,故每于文外别立篇目,“逍遥”、“齐物”之类是也。自外篇以去,则取篇首二字为其题目,“骈蹄”之类是也。很清楚,成玄英提出以标题之有无和内容之深浅为划分、区别内篇与外,杂篇之标准。很长时间内,许多学者一直承认、袭用这个标准,例如宋代罗勉道说。“内篇皆先立篇名而篇中意不出此;外篇与杂篇惟摘篇首字以名之。盖内篇命意已足,外篇、杂篇不过敷演其说尔。”(《南华真经循本·逍遥游》)明代陆长庚也说:“ 内篇七篇,庄子有题目之文也,其言性命道德、内圣外王备矣;外篇则标取篇首两字而次第缩之,盖所以羽翼内篇而尽其未尽之蕴者。”(《南华真经副墨·骈拇》)令人冯友兰亦主张“秦汉以后流传之庄学论文,有有标题者,有无标题着,编《庄子》之书者,将有标题者分为一类,将无标题者分为一类。”(《庄子内外杂篇分别之标准》,载《燕京学报》20期)
以有无标题作为划分《庄子》内篇与外、杂篇的标准,必须有这样的大前提:内七篇的篇名是《庄子》著者自拟。这样,编校整理者才能据以把它们划为“内篇”。然而从以上的分析看,这是绝难以成立的。
以内容深浅为划分内篇与外、杂篇的标准,也受到另一些学者的怀疑和批评。如宋代林希逸说:“此篇(杂篇《庚桑楚》)文字何异于内篇,或日外篇文粗,内篇文精,误矣!”(《南华真经口义·庚桑楚》)明末清初的王夫之亦认为,“杂篇多微至之语,学者取其精蕴,城内篇之归趣也。”(《庄子解·杂篇》)的确,以内容的深浅为标准来划分内篇与外、杂篇是很困难的,这个标准本身就是难以确定的,相对的。《庄子》注家不时发现,外、杂篇中有不少篇、章、句在思想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决不逊于内篇。例如陆长庚认为外篇《知北游》“所论道妙,迎出思议之表,读《南华》者,《知北游》最为肯綮。”(《南华真经副墨·知北游》)又被称道外篇《骈拇》“一部《庄子》,宗旨在此,篇”(《南华真经副墨·骈拇》)。陈深评论外篇《秋水》说:“《庄子》书有迂阔者,有荒唐者,有愤懑者,语皆未平,独此篇说义理阔大精辟,有前所未发,衍后儒所不及闻者着。”(《庄子品节·秋水》)杨慎盛赞杂篇《列御寇》“巧者劳而知者优”一语是“数韵调绝伦,实诸子所不及”(《庄子解》)。王夫之注解《庚桑楚》“移是”章时说。“论至此而尽其扶藏……而庄子之学尽于此矣”,认为“庄子之旨,于此篇而尽揭以示人”(《庄子解·庚桑楚》)。等等。然而,细细体味也不难发觉,内篇与外、杂篇之间又的确存在某种在境界和风韵上的差别。内篇基本上是从整体上同时显示思想高远而不险奇幽深,语言自然而无精雕巧饰,名物古朴而并不怪僻驳杂;而这些在外、杂各篇中只是在或多或少的片断章节、段句上才具有的。
宋代以前,学者一般皆以为《庄子》是在周所著,只是对《庄子》的整建者划分篇目的标准有不同的看法。宋代以后,自苏轼《庄子祠堂记》从一个特殊的、实际上并不正确的角度——“庄子盖助孔者”——对《庄子》杂篇《盗跖》、《渔父》、《让王》、《说剑》等四篇是否为庄子所作提出疑问后,接踵而来,学者从名物制度、语言风格、思想旨趣等不同角度,对外、杂篇其它各篇也提出同样的是否为庄周所作的疑问(下节将作详论),并且最终形成了一种为多数学者所接受的观点;内篇是庄子自著,外、杂篇是庄子后学所作。这一观点同时也就用来作为划分、区别《庄子》内篇与外、杂篇的一个新标准——作者之不同。可以断定,明代就有不少的学者明确地形成了这种观点,如郑瑗说:“窃意但其内篇是庄氏本书,外、杂等二十六篇或其徒所述,因以附之。”(《并观琐育》)朱得之说:“外篇、杂篇或有闻于庄子者之所记,犹二戴之《礼》,非出一人之手。”(《庄子通义·读庄评》)焦闳说:“内篇断非庄生不能作,外篇、杂篇则后人窜入者多。”(《焦氏笔乘》)等等。在清代,王夫之、姚鼐等也持此种现点。王夫之表述得最为明确:“外篇非庄子之书,盖为庄子之学者,欲引而伸之,而见之弗逮,求肖不能也。”(《庄子解·外篇》)这一观点簇拥者甚众,且由来有自,所以晚近学者视为传统观点。
当代学者以作者的不同为标准来划分、判定《庄子》内篇与外、篇、杂篇的区别,主要有三种对立的见解:
多数学者承袭传统的观点,认为《庄子》内七篇是庄子自撰,外、杂篇是其弟子所述。最有代表性的是高亭。他在《庄子新笺》一书的开头,提出六点证明,除了内容之深浅、风格之高卑、标题之有无等三项为传统观点所每必援用、然而却总显得疲软的论据外,还引证了三条《庄子》书中述及的、然而却是发生在庄子死后的事实:“田成子十二世有齐国”(《肢箧》),“汤武立为天子,而后世绝灭”(《盗跖》),“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列御寇》)。这样的论据显然要比传统的论据坚强有力。
与多数学者的看法相反的是任继愈的见解。任氏认为《庄子》内七篇是汉初庄子后学所作,外、杂篇方是庄子所作,或者说方能代表庄子思想。他的立论根据可以归纳为三点;第一,根据荀子和司马迁所见。司马迁在《史记·庄子列传》所举篇目《渔父》、《盗跖》、《肢箧》等皆为外、杂篇;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也就意味着他只看到《天道》、《天地》、《天运》等外篇。第二,根据《庄子》篇目。外、杂篇以一篇开头两字作题,保持古例;内篇有题目,从时代上看,应晚于外篇。第三,根据思想反映时代。内篇思想悲观厌世,是代表奴隶主阶级的“后期庄学”,在新兴强大封建帝国面前发出的寒蝉哀鸣。应该说,任氏的论据都是很脆弱的。他的第一个根据的不足,在于他没有充分注意到,司马迁特别举出《渔父》等篇篇名,目的在于强调表明庄子思想具有“诋訾孔子之徒”这样一个方面,属于黄老阵营。在汉代早期儒、道相争的学术、理论背景下,如此来显示庄子思想的中心或重心,本是十分自然的。司马迁丝毫无意认为其它篇皆非庄子所著,因为仅有这三篇绝不能就是“著书十余万言”。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是极其准确的、深刻的。但这决不是因为荀子只看到“天道”、“天地”、“天运”这些有“天”之篇名的。主要内容是属于启然观的外篇(荀子时,《庄子》一书有无这类篇名尚属疑问),而是因为荀子看到在《庄子》中始终鸣响着。变奏着一个主张从人为的世俗负累中超越出来而返归本然自由的人生哲学主调,而这个哲学主调恰恰是在极后代学者划为“内篇”的七篇文字中表现量最为明显、强烈和一贯。
例如,《逍遥游》的“至人无己,圣人无名”;《齐物论》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养生主》“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人间世》的“一宅而寓于不得己”;《德充符》的“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常因自然而不益生”;〈大宗师》的“不以心捐道,不以助天”,“游于物所不得邂而皆存”;《应帝王》的“顺物自然而无容私”,“尽其所受乎天而无见得”,等等。任氏第二个根据的失误,在于他没有估计到先秦诸子作品的写成与编成往往不是同一时代,也就是说,作者和掇拾成篇、拟定篇名、书名的编者往往不是同一个人。所以,也就不能以编者的意旨来判定作者的思想,不能简单笼统地以篇目的某种特征来判定作品的写成的早晚。任氏第三个论据的无力,在于它的狭隘性。悲观厌世无论作为一种社会思想或一种心理情境,都不是某一阶级或某一时代所特有的,而是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阶级的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遭际中都可能具有的。认为《庄子》内篇中的悲观厌世思想一定只有没落的奴隶主阶级才有;奴隶主阶级的这种没落情绪的发泄只能是在汉代初年,这些见解都很难使人置信。
同上述两种观点皆相对立的是周通旦的观点。周氏返回到尚未对《庄子》外、杂篇发生怀疑的宋代以前的、更加古老的传统观点的立场上,认为《庄子》的内、外、杂篇皆是庄周所作。当然,周氏的立论是建立在新的基础之上的,即对引起宋代以后学者怀疑和异议的内篇与外、杂篇的差别、不一致的问题提出一种看来是很合乎逻辑的解释:外、杂篇是庄子早期的作品,内篇是庄子晚年的作品。周氏对他的这一论点提出二个论据:第一,标题特征。外、杂篇以篇首字为题,内篇以概意为题,正是年代有先后的证明。第二,思想特征。外、杂篇语气激烈,受他派学说影响,思想体系尚未形成,正是年轻时代的表现;内篇消极悲观,恬淡调和,正是饱经忧患,思想自成体系的晚年的特征。周氏的论证在逻辑上是无懈可击的。先秦典籍的篇名,可能的确是经历了无标题、篇首字为题、概意为题的几个阶段;人的心理和思想在青年和晚年也的确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但是,事实比逻辑更有证明力。
《庄子》中至少也有两点事实既不能满足、甚至还否定了周氏这个虽然是合乎逻辑的推论:第一,不存在任何可信的根据可以证明《庄子》一书是庄子自己编定、分篇、拟名;更何况那些概意的内篇篇名,既概括不了该篇的内容,又内蕴着不是庄子自己所可能具有的思想观念?第二,也找不到有力的理由来解释庄子早期著作的外、杂篇中何以出现庄子死后的时代才会有的事件、名物和语言。所以,周氏用庄子个人思想的发展过程来说明《庄子》外、杂篇与内篇的差别,虽然在抽象的逻辑上是可行的,但印证具体事实却又是不通的了。然而用《庄子》内篇和外、杂篇的差别来说明庄学在先秦的演变进程,则不但符合逻辑,而且符合事实。这一点正是我们下面要论述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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