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范孙做证人 - 《趋庭随笔》

民国初年,天津初设审判厅,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

后审判厅厅长至,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惶恐至极,连呼告罪,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严范孙婉拒道:“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不是来拜访客人的。”厅长说:“以先生之贵体,只需让人带个话,不必屈尊至此。”严范孙回之:“做证人乃国民义务,审判厅初设,吾不可不为之倡也。”

严氏做证人之事,被江庸知晓,特记《趋庭随笔》,以传后世。

<<:  唐诗中的严陵濑

>>:  左春坊庶子庄际昌

新竹市庄姓宗亲会第七届第二次大会

新竹市庄姓宗亲会于101年3月18日(星期日)上午10时假新竹市家欣楼餐厅(新竹市经国路二段399...

锦英庄氏祖祠重修落成暨付祧庆典旅菲回国庆典团

锦英庄氏祖祠重修落成暨付祧庆典旅菲回国庆典团 总领队:庄自训 团 长:庄铭镕 副团长:庄荣华 副团...

华夏庄严宗亲网恢复访问最新公告

尊敬的各位宗亲: 华夏庄严宗亲网在这段时间出现了比较不稳定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给各位宗亲带来了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