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天津初设审判厅,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
后审判厅厅长至,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惶恐至极,连呼告罪,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严范孙婉拒道:“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不是来拜访客人的。”厅长说:“以先生之贵体,只需让人带个话,不必屈尊至此。”严范孙回之:“做证人乃国民义务,审判厅初设,吾不可不为之倡也。”
严氏做证人之事,被江庸知晓,特记《趋庭随笔》,以传后世。
祝贺温州严氏联谱圆谱庆典大会隆重举办 ...
【记者严光澎报导】2019世界庄严宗亲总会首次移师台湾高雄举办,11月26日将有来自世界各地23个...
闽台两岸庄严宗亲9月27日相聚厦门 前排左起: 庄金苍(台湾),庄明华会长(福建),庄崇意会长(台...
依据台湾庄严宗亲总会101年4月28日第二届第二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决议事项办理(请各地宗亲会暨宗长等...
【论文摘要】 《南华真经本义》是明代重要的庄学著作,惟历来庄学史研究者鲜少以本书为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