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天津初设审判厅,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
后审判厅厅长至,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惶恐至极,连呼告罪,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严范孙婉拒道:“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不是来拜访客人的。”厅长说:“以先生之贵体,只需让人带个话,不必屈尊至此。”严范孙回之:“做证人乃国民义务,审判厅初设,吾不可不为之倡也。”
严氏做证人之事,被江庸知晓,特记《趋庭随笔》,以传后世。
左起严崇光、庄兴发、庄志山、庄木成、严慈宗律师、邓章钦、庄建发、庄国兴(后排)、庄秀春、庄祥发及庄...
2023年3月4日,广州严氏宗亲联谊会第一次年会在广州市越秀区举行。 本次年会由总顾问严文昌宗长发...
《万姓统谱》文渊阁 四库全书 子部 类书类台湾商务印书馆---------------------...
庄一俊,字君斐,号八石山人,晋江青阳人,明朝嘉靖四年(1525年)举人亚魁、己丑(1529)八年考...
第九辈:善讼增财富 仁厚享天年 清光绪年间的第九代世字辈严世家(1846?-1944),在乡耕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