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天津初设审判厅,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
后审判厅厅长至,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惶恐至极,连呼告罪,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严范孙婉拒道:“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不是来拜访客人的。”厅长说:“以先生之贵体,只需让人带个话,不必屈尊至此。”严范孙回之:“做证人乃国民义务,审判厅初设,吾不可不为之倡也。”
严氏做证人之事,被江庸知晓,特记《趋庭随笔》,以传后世。
【名称】严复行草书诗轴 【类别】中国书法 【年代】近代 【作者】严复 【简介】...
中国古人对天充满了热情和崇拜之情,天是他们的父母,他们是天所养育的子民。这种感情到了哲人手中,便抽...
泰国庄氏宗亲总会第廿二届理事会已届满,遵循会章,应由理事会推选出第廿三届理事长。该会于佛历二五五四...
内容提要 庄子心游与众不同,他不以外在的客观事物为对象,而是从主观世界的对象中作内在的心灵游和精神...
香港一洲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庄永竟,得知国内机电部12所在研制微波治癌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立即飞往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