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范孙做证人 - 《趋庭随笔》

民国初年,天津初设审判厅,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

后审判厅厅长至,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惶恐至极,连呼告罪,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严范孙婉拒道:“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不是来拜访客人的。”厅长说:“以先生之贵体,只需让人带个话,不必屈尊至此。”严范孙回之:“做证人乃国民义务,审判厅初设,吾不可不为之倡也。”

严氏做证人之事,被江庸知晓,特记《趋庭随笔》,以传后世。

<<:  唐诗中的严陵濑

>>:  左春坊庶子庄际昌

“庄际昌状元文辑座谈会”在晋江召开

庄际昌(1578年—1629年),字景说,号羹若。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科举会试高中会元,殿...

泉州市人民政府立碑表彰庄绍绥

在庆祝泉港庄重文实验小学落成典礼仪式上,泉州市人民政府立碑表彰泉港区旅居香港著名乡贤、全国政协委员...

庄则栋:怀恩情以励志 报祖德以自强

怀恩情以励志 报祖德以自强   11月29日至12月2日,我和敦子应第六届世界庄严宗亲总会会长、深...

庄少卿:爱拼才会赢 打造跨国企业集团

第一次见庄少卿,是在十月七日加拿大泉州同乡会成立一周年的庆祝活动中。他带着会员们在台上高唱《爱拼才...

福建省庄严委员会第一次大会2008年8月10日在莆田湄洲岛召开

经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同意批复,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庄严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于2008年8月10日...